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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4延安醫藥: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上海延安醫藥洋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上海延安醫藥洋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本人作為獨立董事,經對公司經營行為的審核、監督及對會議資料的仔細研究,基于獨立、客觀、公正的立場,就會議中所涉及的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 關于審議《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制訂符合《公司法》、《證券法》、《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6 號—股權激勵與員工持股計劃的監管要求(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能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充分調動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員工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實現公司利益、股東利益和經營者個人利益的長期有效結合,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我同意《關于審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議案》,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獨立董事:陳道峰
上海延安醫藥洋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