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03延安醫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結果公告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結果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基本情況
1.授予日: 2021年12月22日
2.登記日: 2022年2月8日
3.授予價格: 5元/股
4.授予對象類型: 高級管理人員、核心員工
5.實際授予人數: 6人
6.實際授予數量: 1,100,000股
7.股票來源:公司向授予對象發行股票
(二)實際授予明細表
姓名 |
職務 |
擬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股) |
實際授予數量(股) |
實際授予數量占授出總量的比例(%) |
實際授予數量占授予后股本總額的比例(%) |
一、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
|||||
張偉 |
董事會秘書 |
200,000 |
100,000 |
9.09% |
0.08% |
陳宏權 |
總經理助理 |
200,000 |
100,000 |
9.09% |
0.08% |
蔡麗穎 |
總經理助理 |
200,000 |
0 |
0.00% |
0.00% |
二、核心員工 |
|||||
王劼 |
營銷總監 |
300,000 |
300,000 |
27.27% |
0.24% |
滕云坤 |
推廣部經理 |
200,000 |
200,000 |
18.18% |
0.16% |
石衛星 |
拓展部經理 |
200,000 |
200,000 |
18.18% |
0.16% |
黃昕明 |
研發總監 |
200,000 |
200,000 |
18.18% |
0.16% |
合計 |
1,500,000 |
1,100,000.00 |
100.00% |
0.87% |
注:出現總數與各分項值之和尾數不符的情況,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述名單中,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
(三)授予結果與擬授予情況的差異說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授予結果與擬授予情況存在差異。具體情況如下:
在激勵對象繳款過程中,3名激勵對象自愿放棄認購其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計400,000股,其他核心員工均知悉該情形。具體自愿放棄認購人員姓名、職務、放棄認購數量及原因如下:
姓名 |
職務 |
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股) |
放棄認購的限制性股票數量(股) |
放棄認購的原因 |
張偉 |
董事會秘書 |
200,000 |
100,000 |
個人原因 |
陳宏權 |
總經理助理 |
200,000 |
100,000 |
個人原因 |
蔡麗穎 |
總經理助理 |
200,000 |
200,000 |
個人原因 |
合計 |
600,000 |
400,000 |
- |
因此,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由原7人調整為6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由原 1,500,000股調整為1,100,000股,占激勵計劃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時公司股本總額 126,000,000 股的比例由原1.19%調整為0.87%。
二、激勵計劃的限售安排和解除限售條件
(一)解除限售安排
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時間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個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12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24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
30.00% |
第二個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24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36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
30.00% |
第三個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36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48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
40.00% |
(二)解除限售條件
1、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
公司在2022-2024年的3個會計年度中,分年度對公司業績目標進行考核,以達到公司業績考核目標作為激勵對象對應年度的解除限售條件之一。設置業績目標完成率作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業績考核目標。若對應年度業績目標完成率低于100%,所有激勵對象當年計劃解除限售的限售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購價格回購注銷。
各年度考核指標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考核年度 |
考核指標 |
第一個解除限售期 |
2022年 |
扣非后凈利潤(調整后)不低于3,500萬元 |
第二個解除限售期 |
2023年 |
扣非后凈利潤(調整后)累計不低于7,500萬元(含2022年) |
第三個解除限售期 |
2024年 |
扣非后凈利潤(調整后)累計不低于12,000萬元(含2022年、2023年) |
注:上述指標均以公司經審計的年度報告所揭示的數據為準,其中扣非后凈利潤(調整后)=當期扣非后凈利潤+當期確認攤銷的本激勵計劃股份支付費用×(1-當期母公司所得稅稅率)
2、個人層面業績考核要求
本次股權激勵的激勵對象存在個人業績指標。公司將對激勵對象分年度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激勵對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依據激勵對象的工作能力、工作業績達標情況做出績效考核。激勵對象個人考核評價結果分為“A”、 “B”、 “C” 、“D”等四個等級(其中考核結果為“C”、 “D”表示不合格),分別對應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等級 |
A |
B |
C |
D |
考核得分(K) |
90≤K≤100 |
80≤K<90 |
70≤K<80 |
K<70 |
解除限售比例 |
100% |
0% |
在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達成的前提下,激勵對象個人當年實際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個人當年計劃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個人解除限售比例。
激勵對象根據考核結果按照本計劃規定的比例辦理獲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當年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回購價格回購注銷。
本激勵計劃具體考核內容依據《考核管理辦法》執行。
三、授予前后相關情況對比
(一)激勵對象權益授予前后持股變動情況
姓名 |
授予前持股情況 |
授予后持股情況 |
||||
持股數量 (股) |
持股比例(%) |
限售股數量 |
持股數量 (股) |
持股比例(%) |
限售股數量 |
|
張偉 |
0 |
0 |
0 |
100,000 |
0.0787% |
100,000 |
陳宏權 |
0 |
0 |
0 |
100,000 |
0.0787% |
100,000 |
王劼 |
0 |
0 |
0 |
300,000 |
0.2360% |
300,000 |
滕云坤 |
0 |
0 |
0 |
200,000 |
0.1574% |
200,000 |
石衛星 |
0 |
0 |
0 |
200,000 |
0.1574% |
200,000 |
黃昕明 |
0 |
0 |
0 |
200,000 |
0.1574% |
200,000 |
合計 |
0 |
0 |
0 |
1,100,000 |
0.8655% |
1,100,000 |
(二)公司股權結構變動情況
類別 |
變動前 |
本次變動 |
變動后 |
||
數量(股) |
比例 |
數量(股) |
數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條件股份 |
52,590,750 |
41.74% |
1,100,000 |
53,690,750 |
42.24% |
無限售條件股份 |
73,409,250 |
58.26% |
0 |
73,409,250 |
57.76% |
總計 |
126,000,000 |
100.00% |
1,100,000 |
127,100,000 |
100.00% |
(三)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比例變動情況
不存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比例變動情況。
四、驗資及相關情況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31日出具信會師報字[2021]第ZA16007號驗資報告,截至2021年12 月28日止,公司實際已收到6名股權激勵對象繳納的1,100,000股限制性股票認購款,每股價格人民幣5.00元,股權激勵認購款合計人民幣 5,500,000.00元。所有股權激勵認購款均以人民幣現金形式繳足,并已全部繳存公司在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開立的人民幣存款帳戶(帳號:70010122002966314)內。
五、本次權益授予后對公司財務狀況的影響
根據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第 11 號—股份支付》和《企業會計準則第 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相關規定,公司將在限售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根據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數變動、業績指標完成情況等后續信息,修正預計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
根據中國會計準則要求,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對各期會計成本的影響預估如下表所示:
限制性股票數量(萬股) |
110 |
需攤銷的總費用(萬元) |
550.00 |
其中:2022 年度(萬元) |
320.83 |
2023 年度(萬元) |
155.83 |
2024 年度(萬元) |
73.34 |
注:1、上述結果并不代表最終的會計成本。實際會計成本除了與實際授予日、授予價格和授予數量相關,還與實際生效和失效的權益數量有關。
2、上述對公司經營成果的影響最終結果將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本激勵計劃的成本將在營業成本、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中列支。初步估計,在不考慮激勵計劃對公司業績的刺激作用情況下,本激勵計劃費用的攤銷對有效期內各年凈利潤有所影響,但影響程度不大??紤]激勵計劃對公司發展產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發管理團隊的積極性,提高經營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激勵計劃帶來的公司業績提升將遠高于因其帶來的費用增加。
七、備查文件目錄
(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確認文件;
(二)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會師報字[2021]第ZA16007號驗資報告。
上海延安醫藥洋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