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12延安醫藥:高級管理人員任免公告
一、任免基本情況
(一)任免的基本情況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聘任趙峻嶺女士、屈伸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
免去屈伸先生的其他職務,自2022年2月25日起生效。上述免職人員持有公司股份783,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6161%,不是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其他職務為總經理助理。
任命屈伸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任職期限三年,自2022年2月25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員持有公司股份783,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6161%,不是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任命趙峻嶺女士為公司副總經理,任職期限三年,自2022年2月25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員持有公司股份1,026,010股,占公司股本的0.8072%,不是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二)任免原因
因公司經營發展規劃以及工作安排變動。
二、任免對公司產生的影響
公司新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候選人的任職資格符合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業務規則和公司章程等規定。本次任免未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人數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未導致公司監事會成員人數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未導致職工代表監事人數少于監事會成員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兼任本公司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監事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配偶或直系親屬情形。
(一)對公司生產、經營的影響:
上述任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符合公司正常發展的要求,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產生不利影響。
三、獨立董事意見(如適用)
我認為趙峻嶺女士、屈伸先生具備履行職責所必須的專業技能、職業素質和工作經驗,未發現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得擔任公司副總經理的情形,不屬于失信聯合懲戒對象,未有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備擔任公司相關職務的資格和能力,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同意該議案。
四、備查文件
上海延安醫藥洋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上海延安醫藥洋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年2月25日